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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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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文件
 
琼安法〔2010〕97号
 
关于开展2010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工会、团委、妇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7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 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10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0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行业)、各企业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组织
2010年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总工会、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市县、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省性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主要包括全省宣传咨询日活动、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市县、各行业、各单位活动、社区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各市县、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指导并提供推荐活动方案,推广各市县、各有关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
六、活动要求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创新形式和内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突出主题,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知识及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各市县要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参与的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主要包括:(1)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周活动;(2)职工安全文艺汇演;(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4)组织收看和观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拍摄的《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及《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三)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广泛动员青年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8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请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
联系人:何连欣,联系电话:65360770,传真:65374542。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1011室,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helianxin@sohu.com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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