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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安全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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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0年度安全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暨三级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情况的通报
琼安法[2011]44号
各市、县、自治县安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暨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复审工作的通知》(琼安法[2010]27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1年1月中旬至月底,组成考核组对全省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其中13家资质到期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审,现将考核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省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19家安全培训机构(其中二级培训机构1家,三级培训机构18家)的共同努力下,严格管理,落实教考分离,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2010年全年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52000余人。从此次年度考核及资质复审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安全培训机构比较重视自身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大培训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健全工作制度,与培训资质认定之初相比,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教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培训管理更加规范。
二、考核及资质复审结果
考核组按照考核程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结合《通知》要求,对各个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分。
(一)年度考核结果
1、取得优秀成绩的安全培训机构有: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海南省工业学校、海南省安全生产协会、海南宣教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2、取得合格成绩的安全培训机构有: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海南省电力学校、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海南省三亚技工学校、琼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海南省农垦三亚中等专业学校、海南省技工学校万宁分校、洋浦技工学校、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海口民安培训中心。
3、限期整改的安全培训机构有:华南高级技工学校。
(二)资质复审结果
本着“坚持标准、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复审评估检查以及结合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全省13家申报复审资质的培训机构中,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等10家机构(具体名单附后)通过了资质复审,安全培训资质延期至2014年3月。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海南省交通技工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延期一年复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近年来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培训机构对复审考核工作不够重视,迎检材料准备不齐全,缺项、漏项较多,尤其是为应付考核而突击准备出来的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毫无质量;二是部分机构在取得培训资质后,三年来教学设施投入不多,变化不大,教学和后勤设施仍不完善,加上管理松散导致培训设备老化、损坏和丢失现象严重;三是个别培训机构对培训需求调研分析不够,培训计划执行不严格、随意性大,培训方案设计不科学,培训教学针对性不强;四是个别培训机构对师资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不及时选派特种作业培训的老师参加省里组织的师资培训,导致学校安全培训持证的老师较少,每期培训课程中安排的授课老师过于单一;五是个别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一年内更换3名管理人员),“一期一档”的培训档案管理模式完全不能保证。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培训机构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照省安监局下发的具体通报结果(见附件)认真逐条整改,确保安全培训质量的提高。
(一)各安全培训机构在资质条件(如: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办学方式、地点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上报省安监局。
(二)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公环境,添置和更新实训、教学设备及专业书籍,保证培训工作有效、顺利开展。
(三)各安全培训机构务必要完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按照安全培训资质标准要求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作,培训前做需求分析,培训中进行质量控制,培训后对学员及用人单位进行跟踪问效,规范培训教学计划及呈报审批手续。
(四)各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配齐、配强、稳定专职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选用学历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专(兼)职教师的队伍,建立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的奖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各安全培训机构务必于4月底前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省安监局,逾期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资质延期复审的3家培训机构在2012年3月份以前仍达不到复审要求或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培训资质。
(六)各市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本辖区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的力度, 进一步掌握本辖区培训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底数。同时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凡发现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联系人:何连欣,联系电话:65360770。
附件:1. 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通过名单
2. 2010年度安全培训机构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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