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邮箱 |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安监局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党建工作 行政许可 要闻资讯 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专栏 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 热点专题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3-11  
分享到: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琼安监管二201442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海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310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0印发

 

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重点在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基固本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源头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控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1.在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管理,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标准化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2.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标准化建设达标矿山的复评工作。

3.按照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指导和检查相关企业开展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建设责任、措施和经费保障,争取年底前全省所有的选矿厂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矿山专项治理

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4.防范中毒窒息事故。要加强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完善通风设施和井下巷道风速、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落实在线监控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井下通风顺畅。

5.严防井下火灾爆炸事故。要抓好井下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规定,强制使用阻燃电线电缆和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气)焊和电器,有效防范线路过载。

6.严防跑车坠罐事故。要加强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强制取缔淘汰19种落后技术和装备,推行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对提升系统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检验,提高提升运输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标准化水平。

7.防范透水坍陷事故。要加强井工矿山水患治理,全面排查治理水害隐患。特别是要查清民采老空区、废弃井口、水库、河流与矿井的关联情况,及时封堵采空区和废弃井口,加强水害监测监控和预警。

8.防范矿山坍塌事故。要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采用台阶式开采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方式,实施中深孔爆破,及时清理坡面浮石和危石。禁止采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和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9.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要落实尾矿库监管责任和监控措施,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台风雷雨季节对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物资准备。

10.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科学施救能力,防止因盲目施救引起的事故扩大。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专家排查、政府督办、企业整改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责任制通过依靠专家技术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其落实整改。

12.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安全检查“回头看”,年内组织对全省井工矿山进行12次专项检查,对露天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落实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13.加强与国土、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海南电网公司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生产或证照过期仍在生产,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14.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22015年海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依法做好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确保2014年完成整顿关闭20家矿山的工作任务,逐步实现非煤矿山规模化生产。

五、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安全源头管理

15.积极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经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6.组织部分市县安监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赴省外调研学习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17.依托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继续做好矿山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矿山在用设备的安全可靠。

18.加强对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0号令)的要求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认真检查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确保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19.按照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规定,认真抓好非煤矿矿山安全源头管理。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和生产,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主办: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网站地图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联系电话:0898-65202173 邮编:570204
  琼ICP备案4600000015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