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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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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琼安委办【2015】46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519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520日印发

 

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加快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部署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61日至30日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各企业同时开展。主要内容是: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

(二)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学习活动。

(四)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和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的执法检查。

(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六)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

(七)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行业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一)全省性活动包括

1环境布置

1)宣传海报(主题招贴画)。印制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招贴画,发放到各市县和企业,主要张贴在城乡人流集中的主要街道、商业区、社区、企业、厂矿车间、学校等场所。

2)宣传标语。在企业、厂矿车间、学校,客运车站以及码头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组织实施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企业。

2“安全生产月”宣传

1)新闻宣传。

省内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有新闻资质网站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介绍我省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教育人们吸取教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公益广告宣传。

策划设计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公益电视广告、平面广告和LED广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新闻媒体上、公交、影院、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播放。

3)公益短信宣传。

制作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手机公益短信,通过通信运营商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宣传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等。

3.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培训班、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讲座,在主流媒体组织访谈、开展评论、发表体会文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按照监管职责分工,深入所辖区域企业开展一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依法治国、依法治安重要意义”宣讲,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交流和谈心对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分别带队到各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讲、督导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

组织实施单位:省、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4.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为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出席“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发表讲话。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这一天都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广场咨询、社区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组织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并通过公益短信、政务微博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开展“安监干部进企业”活动,各级安监干部走出去,送法律法规到企业、送安全培训到现场、送安全服务到基层。

组织实施单位:省、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5.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学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政府要组织一次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培训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热潮,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组织实施单位: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

6.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和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的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重点围绕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矿山、高速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邀请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报道宣传本地区、本行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成果;二是全面开展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级安委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进行“五不一确保”(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宣誓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三是深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张贴挂图,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四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对所监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组织实施单位:各有关部门;协助单位:各企业。

7.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等活动,深入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五级五覆盖”。

组织实施单位: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助单位:各企业。

8.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深入反映我省各市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各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和新闻单位及媒体要认真开展新闻作品遴选工作,确保选送作品质量,于75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再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到全国组委会参评。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与本地区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充分开发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媒体。

9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级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普及应急常识。要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并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监局将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县辖区选一家重点企业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实施单位:各级安委会、各部门和企业。

10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组织实施单位:省总工会;协助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青安岗在行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要加强协调和联络,开展特色家庭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弘扬科学、文明、健康、进步的生活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团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协助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安全警示教育片放映活动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组织摄制的主题宣传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集<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曾发生在本市、县、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组织实施单位: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行业性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和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

(三)区域性活动

各市县、各行业、各企业活动、社区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各市县、各行业、各企业既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特色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级安委会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动员,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要统筹安排,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严格落实反“四风”、转作风要求,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安全法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传播和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考核,认真总结。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省安委会将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省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检查督导各市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和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于531日和75日前分别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辩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lMTS)、照片资料(分辩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振洪,联系电话:65360770(带传真)。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1011室,邮编:570204

电子邮箱:wanghon196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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