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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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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琼安监管四201776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落实,省局决定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五)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六)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三、宣传形式

(一)市县安全监管局印制一批宣传手册、挂图等资料,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

(二)省局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宣讲团在宣传周期间赴文昌市、东方市、澄迈县进行宣讲;其他市县安全监管局可参照省局做法,组织1次宣讲活动,并深入乡镇、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在425日组织1次职业病危害防治咨询日活动;

(四)各市县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

(五)各市县安全监管局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进行1次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174255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围绕宣传主题,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提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实现“要我防护”到“我要防护”的转变。

省局宣讲团252627日分别赴东方市、文昌市、澄迈县开展宣讲及培训活动,请东方市、文昌市、澄迈老城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做好宣讲准备工作,落实宣讲场地,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部分接害从业人员参加活动,三地安全监管部门确保参加活动人员不少于200人。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于20175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以邮件形式报送省局监管四处。联系人及电话:刘辰,65365223,邮箱:hn0898aj@163.com

2017418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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