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有关规定,我局启动对2007年发布的地方标准《标准化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DB46/T 74-2007)修订工作,形成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已发函向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科研院所征求意见。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冯时霞; 联系电话:65310955、65396475(传真);邮箱:fsx88399@126.com;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07室;邮编:570204。
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2.《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