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东方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此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健全我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以下情形之外1.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要求的;2.依法对被投诉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不宜开展随机抽查的;4.国务院、总局、省级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其他特定检查,均需通过摇号、机选等随机抽取方式。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海南省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科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过程记录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过程记录表》、《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 各科室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找准工作难点,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上报抽查工作总结。
附件: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2017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表
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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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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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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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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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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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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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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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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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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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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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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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履行职责中,其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靠,并对其工作质量、公正性、诚信度以及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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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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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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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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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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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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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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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过度包装商品计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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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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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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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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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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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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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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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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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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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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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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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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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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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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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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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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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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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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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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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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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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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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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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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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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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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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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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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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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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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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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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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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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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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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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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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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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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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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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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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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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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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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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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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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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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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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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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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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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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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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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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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抽查按50%,对产品抽查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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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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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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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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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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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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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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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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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少于10家(含10家)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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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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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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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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