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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东方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此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健全我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以下情形之外1.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要求的;2.依法对被投诉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不宜开展随机抽查的;4.国务院、总局、省级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其他特定检查,均需通过摇号、机选等随机抽取方式。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海南省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科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过程记录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过程记录表》、《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 各科室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找准工作难点,并于20171220日前上报抽查工作总结。

 

 

 

附件: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2017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表

 

海南省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随机抽查事项

抽查具体内容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及方式

实施检查部门

检查时限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监管

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履行职责中,其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靠,并对其工作质量、公正性、诚信度以及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100%

局内随机

计量室

全年

2

定量包装、过度包装商品计量监管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10%

局内随机

计量室

全年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局内随机

计量室

全年

4

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局内随机

标准化室

全年

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局内随机

质量室

全年

6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监管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局内随机

计量室

全年

7

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100%

局内随机

特设室

全年

8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对企业抽查按50%,对产品抽查按20%

局内随机

质量室

全年

9

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30%。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少于10家(含10家)抽查比例100%

局内随机

质量室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