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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局各科室严格按照《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取规则,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了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以外,均需通过抓阄、摇号、机选等随机抽取方式,从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随机性。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要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随机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公开、有效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宣传、提高执法能力。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科室、所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要加大向检查对象宣传力度,确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227

附件:            


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责任科室 抽查内容 抽查范围 抽查方式 抽查时间             抽查比例
(数  量)
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监管 质量计量科 检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履行职责中,其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靠,并对其工作质量、公正性、诚信度以及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事业单位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监督抽查。 1.定期检查:2016年12月份。                              2.不定期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和受到投诉举报的机构。 100%
2 定量包装、过度包装商品计量监管 质量计量科 1.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
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
3.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净含量和假冒“C”标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等行为。
4.获得“C”标志的生产企业其质量、计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等。5.《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1244-2010)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  不定期监督抽查:一般安排在7~10月份,一年一次. 10%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 质量计量科、行政审批办 1.采取飞行检查、能力验证、盲样考核等多种监管手段,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2.对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诚信实施检验检测的情况进行核查。
3.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管理。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监督抽查。 不定期监督抽查:一年安排一次(7~11月份)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和受到投诉举报的机构。 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4 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标准化科 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措施:
(一)进入有关实施标准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制定、实施标准的文件、资料;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 生产企业30%
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质量计量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各类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必备条件及产品抽检工作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1次。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6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质量计量科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各类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必备条件及产品抽检工作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1次。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7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监管工作 质量计量科 人员资质、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性、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行为规范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1次。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8 强制性认证 质量计量科 强制性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抽检。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每年度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视具体情况确定监管频次,一般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1次。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9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监管科 获证单位是否符合取证时的条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等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现场安全监督抽查 抽查数量不得少于本辖区内取证总数的25%以上,每4年至少对每个单位抽查1次。 25%
10 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监管科 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人员持证情况等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现场安全监督抽查 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进行检查,对充装单位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全部取证单位进行检查。 100%
1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稽查科 产品质量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随机抽查 1年1至2次 对企业抽查按50%,对产品抽查按20%。
12 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稽查科 违法行为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1年至少1次,专项监督检查1年1至3次 30%。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少于10家(含10家)抽查比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