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从依靠原有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共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放管结合,提升质监部门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3.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4.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5.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6.坚持分级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的要求,质量科和办公室负责全局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各业务科负责实施随机抽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监督检查采取非随机抽查方式的,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监督检查采取非随机抽查方式的,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依法需要检查的,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但是要研究完善工作机制,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变化和实际工作情况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各业务科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结合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和分类监管的要求,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上级质监部门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下级质监部门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对同一监督检查对象重复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投诉举报较多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2.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质量科按照监管职责,区分不同监管对象牵头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结合机构设置和行政执法人员变动,及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标注执法检查人员专业或擅长检查的行业、领域、案件等情况。监督抽查时通过抽签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3.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探索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对于抽查情况,市局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的科室,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
(四)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违法名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将随机抽查的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传奋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夏阳任副组长,各业务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负责督促指导各业务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时完成抽查任务,注重总结成功经验,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社会知晓、市场主体参与,切实营造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随机抽查,对于提升执法公正性和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干事创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业务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随机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看待推进随机抽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观望、不等待,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各相关业务科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省质监局对口业务处室沟通协调,及时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方案、抽查比例和频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面推进。
(三)严格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海南省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海南省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5日
海南省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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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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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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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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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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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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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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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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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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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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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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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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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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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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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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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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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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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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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过度包装商品计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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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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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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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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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
计量科
|
全年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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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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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按检测机构专业领域,一年一个领域,在获证机构6年有效期中每个机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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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
计量科
|
全年
|
4
|
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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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日常检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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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
标准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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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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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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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
质量科
|
全年
|
6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
局内随机
|
质量科
|
全年
|
7
|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监管
|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
局内随机
|
计量科
|
全年
|
8
|
强制性认证
|
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
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日常检查100%
专项实地检查时不少于50%
|
局内随机
|
质量科
|
全年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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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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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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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
100%
|
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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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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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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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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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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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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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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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抽查按50%,对产品抽查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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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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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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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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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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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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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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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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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少于10家(含10家)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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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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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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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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