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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激发全县人民热爱琼中、建设琼中的热情,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促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民文明公约”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具体体现,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可、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面向全社会开展“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公开征集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热情,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二、活动目的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使“三个倡导”深入人心,融入百姓生活,引导全社会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行为准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固化为社会各界的基本遵循,进一步为构建和谐琼中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三、征集对象
此次“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面向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提炼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市民公约、行为准则。
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闻信息中心
此次“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投稿需包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各方面内容,要求全面概括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伦理等各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切合琼中县城特色,能作为规范约束广大市民公共日常行为的基本行为规范。
(二)投稿要求
1、投稿文字力求简洁明了,通俗口语化,便于记忆,便于执行。字数不超过300字。
2、投稿内容需结合实际,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显琼中县情。
3、所有作品请按申报表规范格式填写,表格中除市民公约、行为准则内容(表述语)外,需另附300字左右的释义,简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
六、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七、评选程序
(一)征集阶段(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广泛动员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各单位干部职工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向县文明办投稿参与征集活动。广大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征集活动。
(二)初审阶段(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1月13日)
县文明办对投稿将进行整理,邀请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由专家进行筛选,解析、提炼“琼中市民文明公约”。
(三)公示阶段(2017年01月14日至2017年01月20日)
将征集提炼的“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在琼中人民政府网、“琼中宣传”公众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并动员广大网友参与投票,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
(四)评审阶段(2017年01月23日至2017年01月31日)
综合专家组意见和网络投票情况,由主办方推荐10条 “琼中市民文明公约”入围内容表述语,报县文明委确定最佳“市民文明公约”。
八、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网络投票最佳人气表述语1条,奖金1000元。
九、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发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每人仅限投稿一条,如同一人发送多条投稿内容,优先取第一条内容为准。
十、投稿方式
欢迎全县各界人士通过邮寄、传真、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征集活动。
通信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宣传文化中心四楼)
邮 编:572900
电话(传真):0898-86220960/0898-86229409
公众微信号留言:琼中宣传或loveqz99
电子邮箱:qiongzhongxcb@163.com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附件:优秀市民公约、行为准则申报表
附件:
优秀市民公约、行为准则申报表
作品类别(市民公约、行为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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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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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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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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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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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立意特点和作用) 3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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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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