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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017至2019年)》征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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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0172019)》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巩固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县城品味,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一地两县三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拟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0172019)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1. 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qiongzhongaiweiban@163.com

联系电话:86221890

地址:琼中县虎头路政府第三办公楼三楼307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阮丽娟

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7213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2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20172019)

 

为巩固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县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愿景,实现“一地两县三区(“一地”即海南生态民俗旅游胜地,“两县”即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三区”即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海南扶贫攻坚示范区、海南中部绿色崛起试验示范区),围绕这一目标,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具体内容,以改善县城环境、培养市民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将县城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优良、市政环卫设施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国家卫生县城,辐射和拉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全县动员,全民动手,打一场创卫的人民战争。
  (二)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创卫工作原则,落实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采取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法。集中力量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群众运动突击整治与强化职能部门常态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共9个方面均达到《标准》。2019年各项指标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创卫工作。

      长:孙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琼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长:王大周(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国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余岳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海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军(农垦驻琼中办事处负责人)

杭发英(加钗农场场长)

      员:朱灿辉县委督查室主任

符莹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小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兆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超丽(县编委办副主任)

覃海龙(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廖孝文(县农业局负责人)

君志(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傅永东(县教育局局长)

  俊(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钟小辉(县卫生局局长)

徐海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尤录(县民政局局长)

  (县国土局副局长)

  前(县生态环境资源局局长)

  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黎明超(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开扬(县旅游委主任)

蔡德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荣(县商务局局长)

崔大伟(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科(县水务局局长)

王成华(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振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

张惠涛(县规划局局长)

蔡燕红(县爱卫办主任)

曾庆权(县工商联书记、总商会副主席)

  群(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健(团县委副书记)

王淑菲(县妇联主席)

  锋(营根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业川(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吴忠诚(琼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瑞(琼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琼中公路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创卫办),具体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以及创建进度情况的收集汇总,创建工作简报编印,创建汇报资料的整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岳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符莹莹、钟小辉、李振高、蔡燕红等四位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在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办公室下设:

(一)组织协调组

  长:符莹莹(兼)

副组长:钟小辉(兼)

        蔡燕红(兼)

  员:分别从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市政管理局、县爱卫办、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根镇政府等单位中抽调。

  责: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共同履行创卫工作职责,互相配合,通力合作,防止创卫过程中出现空白点及职责交叉现象。同时,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组

  长:朱灿辉(兼)

副组长:王秋燕(县政府办督查室副主任)

  员: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爱卫办等部门中抽调。

  责:对爱卫办和各居委会日巡查县城各单位辖管区域环境卫生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多次不达标、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落实;对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责任和创卫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督办落实。

(三)资料组

  长:蔡燕红(兼)

副组长:崔大伟(兼)

张永坚(县市政局副局长)

  员:分别从县爱卫办、县市政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中抽调。

  责: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申报资料,负责撰写创卫活动方案、总结、领导讲话、创卫情况通报、汇报材料起草印发等工作;负责资料收集汇编以及专题片编辑制作。

(四)宣传报道组

  长:叶兆承(兼)

副组长:崔大伟(兼)

        秦海灵(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员:分别从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意义、方针、政策、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导工作,动员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创建活动。

(五)后勤保障组

  长:君志(兼)

副组长:陈超丽(兼)

  员:从县财政局、县编委办等部门中抽调。

  责:根据县政府的创卫工作经费安排。及时拨付和监督使用。

(六)环境综合整治组

  长:李振高(兼)

副组长:梁  森(兼)

  科(兼)

  锋(兼)

卢方贵(县交警大队队长)

  员:从县市政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警大队、营根镇政府等部门中抽调。

  责:主要负责指导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包括城区主次道路交通秩序、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河道卫生治理等;建城区绿化覆盖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要求。

(七)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组

  长:程  锋(兼)

副组长:  (兼)

  员:从营根镇政府、琼中公路分局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县城社区、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工作。

下设三个环境卫生巡查组,由三个居委会按辖管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环境卫生。

(八)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组

  长:钟小辉(兼)

副组长:  (兼)

  员:从县文体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技术监测工作。

(九)食品卫生组

  长:林  瑞(兼)

副组长:吴忠诚(兼)

  员:从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琼中工商局等单位中抽调。

  责: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监督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三防设施、卫生达到要求。

(十)水体卫生组

  长:李  科(兼)

副组长:钟小辉(兼)

  前(兼)

  员:从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对全县河流、湖泊、潭沟等水体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政管理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水源保护区、水厂出水水质、供水网和次供水设施管理。

(十一)市场卫生组

  长:陈  荣(兼)

副组长:吴忠诚(兼)

          (兼)

  员:从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场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十二)环境保护组

  长:向  前(兼)

副组长:钟小辉(兼)

          科(兼)

  员:从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环境资源保护局等部门中抽调。

  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要求,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科学处理医疗废弃物。

(十三)病媒生物防制组

  长:蔡燕红(兼)

副组长:王泽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员:从县爱卫办、县疾控中心等部门中抽调。

  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健全爱卫会组织机构。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县城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健全全县健康教育机构,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窗口单位健康教育、社区和行业健康教育、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卫设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公厕数量和卫生、市容环境、建成区绿化、集贸市场以及建筑工地卫生、废品收购站卫生、城区内水面卫生、下水道排水等符合《标准》要求。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相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

综合空气污染指数、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等方面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病媒生物防制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积极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病媒生物防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制度。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餐饮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畜禽重点屠宰管理规范。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达标。

(七)传染病防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社区卫生

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故那里符合卫生要求。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有关要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九)乡镇辖区村卫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村卫生室、省级卫生村数量以及自来水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标准》要求。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下水道排水畅通,村容整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六、经费保障

根据我县创卫工作的需要,由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对照当前主要存在问题,按年度作出20172019年创卫经费测算,为县政府预留创卫经费提供参考依据,为创卫工作提供财力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创卫项目需要,于每年10月份前将下年度创卫所需经费上报县创卫办汇总后,统一向县政府申请,由县政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下拨至各责任单位。

七、实施步骤

整个创卫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20173月至20176月)

1.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动员大会,阐明创卫的意义、目标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县城各创卫职能部门与县政府签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责任书》。
  2.由县爱卫办按创卫必备的9个方面指标,编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分工分解表》,发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3.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对照《标准》,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县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按照《标准》深入调研,将创卫所需经费上报县创卫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政府统筹安排。对创卫工作方面需要投入资金较多,整改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大,反复性较强的难点:如农贸市场、停车场建设、污水处理、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防蚊闸、旧城改造、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及五小整治等,要搞专题调查研究,找出对策,及早谋划,及早动手。

5.成立以微信为平台的创卫工作便捷沟通交流通道,由县爱卫办负责牵头创建“琼中县创卫工作交流群”微信群,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创卫联络员于一周内通过扫二维码入群(二维码详见附件1,如二维码过期,请于爱卫办办公室联系)。并每日进入工作群查看创卫工作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组织实施(20176月至201811月)
  1.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创卫督查组督查存在的问题,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真功夫,在对照标准上下细功夫,在长效管理上下实功夫。经常自查自检,并做好有关创卫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本部门单位的创卫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2.不定时邀请创卫专家对我县创卫工作进行培训、现场指导;对我县创卫工作进行调研,列出问题清单,进行责任分解,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整改提高。

(三)整改巩固(201812月至20196月)
    1.各有关单位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常态管理,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并根据国家、省暗访、明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

2.20196月前,向省爱卫会递交申请报告,并通过申报资料评审和暗访检查。

(四)考核验收(20196月至201912月)
   继续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通过省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同意向全国爱卫会推荐,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八、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创卫工作涉及全县每个部门、单位、家庭、个人。要将创卫工作与创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媒体和有关部门,采取广播电视台、网络、报纸、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大小会议等多种形式,形成覆盖全县的字、声、形立体宣传网,多形式、经常性宣传创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的良好创卫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和参与性,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创卫活动中来,形成“人人动手,人人监督”的群众性创卫新局面。

(二)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创卫。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创卫工作是利民惠民的大事,是我县近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大局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创卫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做到统一领导,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带头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坚强的领导合力,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创卫工作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各部门要专题研究,加大投入,优先安排,保证工作需要。同时还要广开财路,积极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在使用资金上要做到该节省的要节省,该增加的要增加,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合作。创卫工作涉及多方面、多部门工作,交叉点较多,互相扯皮较多,往往造成老大难问题出现。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加强条条之间、块块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各单位、各社区和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同心同德,拧成一股绳,合力攻坚,切实解决好任何老大难问题,共同完成创卫的各项任务。

(五)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问责制。一是建立综合监督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媒体引导和社会监督等进行多方位监督,对县城存在脏乱差现象要及时反映和曝光,促使有关部门有效治理。二是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定期严格考核各部门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创卫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实行问责。

(六)建立健全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各单位要将各个阶段的创卫工作转化为促进创卫进程的动力,不断整改、不断总结、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化突击式、运动时为常态化管理。

 

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分工分解表

附件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主要指标

附件3: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1版)

附件4:“琼中县创卫工作交流群”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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