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3 字体[ 大 中 小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琼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
86221197
办理地址
琼中县营根镇国土局综合办公一楼
投诉电话
86221151
适 用
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应当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时间
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或不动产测量报告;
(五)已按规定进行公告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办理流程
申请(预审)——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收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收费依据
1.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明手工费(10元\本)。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