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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
一、事项名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三、办理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2、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3、被投诉单位属于琼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权管辖,即被投诉单位用工所在地在琼中县的。
四、申报材料:
1. 投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②被投诉单位名称、住所(办公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③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与投诉请求事项;
2.投诉人应当提供被投诉单位的有注册资金内容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3.劳动者对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琼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应当书写投诉文书(书面材料)(表格下载);
4.填写投诉登记表;
5.投诉人应当如实提供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据;
6.投诉人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核查后退回)。
五、办事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1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0898—86232914
七、办事地址:
琼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八、乘车路线;
从琼中汽车站乘坐2路、3路公交车到廊桥站下车(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