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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一、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二、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二款;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168项;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三、申请条件
(一)自来水厂日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二)总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
(三)日开采地下水5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四)日开采地热水、矿泉水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五)利用取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或者地下取水的;
(六)总装机容量在2500千瓦以下(不含2500千瓦)的水电站;
(七)符合水资源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及地下水规划及水务专项规划。
四、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取水许可申请表(表格下载);
3.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含专家评审意见);
4.取水工程可行性报告;
5.第三者承诺书。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流程
1.受理(2个工作日);
2.特殊环节(5个工作日);
3.审核(3个工作日);
3.审批(5个工作日);
6.办结(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琼中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八、乘车路线
从琼中汽车站乘坐2路、3路公交车到百花廊桥站下。
九、联系方式
0898-86232915
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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