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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户外广告许可审批
一、事项名称:设置户外广告许可审批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01号
三、办理条件: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申报材料:
1. 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广告设置示意图;
3. 广告设置点权属意见或协议;
五、办事流程:
1.受理(1个工作日)
2. 特殊环节(现场勘查)
3. 审核1(1个工作日)
4、审核2(1个工作日)
5. 审批(1个工作日)
6. 办结(2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0898—86221500
七、办事地址:
琼中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八、乘车路线;
从琼中汽车站乘坐2路、3路公交车到廊桥站下车(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