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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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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一、事项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二、设定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

三、申请条件 

凡户籍在湾岭镇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办理时间 

  当年10月—12月缴纳次年参合费用 

五、办理地点 

   湾岭镇财政所(办理人:张凡)。 

六、办理材料 

  1、户口薄和公民身份证原件; 

  2、填写《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发证情况表(20××年筹资)》(备注:到湾岭镇财政所领取表格); 

七、办理流程 

每年10月上旬至12月下旬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或村、居委会)以户为单位缴纳下年度参合费。缴费标准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8630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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