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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镇危房改造申请

发布时间:2017-10-2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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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危房改造申请

二、法律依据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关于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报建审批的本村农业户口;

2. 现有的住房为C、D级危房,按一户一宅原则,拆一间建一间;

3. 家庭成员名下没有购买小汽车、个体工商注册、领财政性工资、在外已购置房产等情况的

4. 建房面积符合人均20-25平方建设的,建房质量达到抗震要求

5. 外嫁女户籍未迁移的,须提供在村里住宅基地证明及丈夫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危改补助的相关证明。

四、办理材料

申请户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真实、合法)

1. 申请户夫妻双方提供有效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户主的一卡通复印件;

2. 危改改造申请材料及报建材料,户主一寸彩色相片2张,房屋建设前、中、后2寸彩色相片各一张;

3. 申请户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户、低保户等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五、办理地点 

红毛镇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岗(办理人:李伟)。

六、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验收通过,经镇党政班子会议通过

七、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统一格式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农村规划报建审批资料汇编

2. 乡镇规划所组织人员入村调查验收;

3. 验收通过后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到党政班子会议讨论;

4.经党政班子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危房改造拨付手续。

九、联系电话  0898—8629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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