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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从业许可(助产、结扎、终止妊娠)
二、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年8月7日,卫妇发〔1995〕第7号)
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2、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办理主体
琼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申请条件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琼中县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
3、申请人与申报单位和申报类别相符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申请人是助产士则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4、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其副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复印件及复印件;
6、与申请表照片同底正面半身照彩照二张。
六、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七、承诺期限
45个工作日内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及部门
琼中县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岗
十、办理人:吴雪红
十一、联系电话
86222906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三、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8个工作日内)→审批(15个工作日内)→窗口发件(1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结果
1.结果类型:批复
2.结果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从业许可(助产、结扎、终止妊娠)
十五、乘车路线
乘坐琼中海汽公交2号线、3号线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