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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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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文件《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年5月12日施行)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三、办理主体

     琼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申请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五、申报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证明》1份。

六、法定期限

    20天

七、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及部门

   琼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一、办理人:宋英婷

十二、联系方式:86232916

十三、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8个工作日内→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1个工作日内

十四、办理结果

    1.结果类型:证照

    2.结果名称: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十五、乘车路线

    乘坐琼中海公交2号线、3号线到百花廊桥站下(县政务服务中心 

附: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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