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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文件《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2008年5月12日施行)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三、办理主体
琼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申请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五、申报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证明》1份。
六、法定期限
20天
七、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及部门
琼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一、办理人:宋英婷
十二、联系方式:86232916
十三、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8个工作日内)→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1个工作日内)
十四、办理结果
1.结果类型:证照
2.结果名称: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十五、乘车路线
乘坐琼中海汽公交2号线、3号线到百花廊桥站下(县政务服务中心)
附: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