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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办理
【业务描述】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办理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具体包括: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报送资料】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办理:
——《退(抵)税申请表》3份。
——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加盖公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办理:
——《退(抵)税申请表》3份。
——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加盖公章)。
——购进合同、进口协议、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购的2类油品已缴纳消费税的证明材料等购进2类油品相关的资料。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
(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4)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升级规范】
(1)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提速至15个工作日。
(2)通过互联网络提供预申请服务及办理进度查询。
(3)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98—862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