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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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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主要面向长期关注和参与消防事业、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往届获奖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步骤

(一)广泛发动。在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

(二)民主推荐。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充分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推荐。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评选专用网址、微博、微信及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多渠道接受社会推荐,避免遗漏。

(三)推选上报。99日前,将候选对象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上交至消防大队。主要事迹要真实简练,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四)审核评选。915日前,消防总队将对各市县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评选出4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在省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名单上报应急管理部消防局。

四、评选条件

   一、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避免重大损失,有重要贡献

  (一)先进集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主要灭火救援任务,或为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作出重要贡献,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多次组织或参与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成绩突出;

3、长期志愿从事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4、在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中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为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作出重要贡献,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多次参加火灾等灾害事故处置,成绩突出;

3、长期志愿从事灭火救援,事迹感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4、灭火救援业务精湛,素质过硬,引领和示范作用明显,获全国业务竞赛总成绩前三名;

5、在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为抢救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负重伤或牺牲;

6、在火灾扑救或抢险救援中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

   (一)先进集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建立和发展消防志愿者组织,经常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社会效果突出;

2、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无私捐献体现消防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重要文物;

3、在热心和无私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方面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消防志愿活动,自觉传播志愿消防精神,模范带头和示范作用显著;

2、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无私捐献体现消防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重要文物;

3、在热心和无私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方面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三、积极投身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

   (一)先进集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区(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引领和示范作用突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健全、成绩突出,有重要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

2、经常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传播消防文化知识,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成绩突出;

3、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推动本地区(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成绩突出;

2、在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作出重要创新,成绩突出;

3、长期组织或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传播消防文化知识,事迹感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4、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四、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一)先进集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多次获得部级以上单位科技进步奖;

2、积极组织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培养专业人才,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装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技术革新,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应用前景好,社会效果突出;

3、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中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消防科研项目或多次参与消防科研项目并获得部级以上单位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参与者;

2、热心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装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应用前景好,社会效果突出;

3、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中作出其他重要贡献。

   五、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一)先进集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对外消防文化交流、消防服务和科研合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在推动消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或解决重大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3、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对外消防文化交流、消防服务和科研合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长期为消防工作发展建言献策,在推动消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或解决重大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3、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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