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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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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610

(此件)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全面完成

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我县农村改厕工作步伐,根据省爱卫办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琼爱卫办〔2017〕10号)和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琼中府办〔2018〕4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到2020年,严格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要求,全部完成剩余的1315座(含各居)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强农村新建住房无害化户厕配套建设,今后农村凡新建住房均应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2018年计划完成改厕数1074座,2019年计划完成改厕数241座。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能

为加强我镇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确保改厕工作顺利实施,镇政府决定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管舒婧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华宁副镇长

 员:王川强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铁瀚(镇规划所办事员)

各村(居)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爱卫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我镇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工作计划,细化项目任务,做好项目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在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

三、年度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

    镇爱卫办要按照县制定的农村改厕年度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农村改厕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要求,组织做好技术培训。

(二)组织实施

1.下达任务。各村委会(居)要根据年度计划确定改厕村庄和数量,并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村小组。

2.确定对象。各村委会(居)要逐村逐户落实参加改厕的农户名单。改厕户初定后,要将名单和补助政策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改厕对象,并报镇爱卫办备案。

3.督导检查。镇爱卫办要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改厕工程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特别是由工程队包建的,对工程监理单位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招投标合同做好工程监理。

(三)考核验收

1.户厕验收。农村改厕工程分为厕屋和化粪池两部分,化粪池可由农户自行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标准建设三格化粪池,或直接使用琼中鑫三源公司(PPP)的玻璃钢化粪池。其中,农户自建三格化粪池的卫生厕所验收需提供四张照片:即三格化粪池底板浇筑混凝土照片、三格池布置过粪管照片、三格池盖板照片(第一格池留清渣口,第三格池留取液口)、厕屋全景照片;使用琼中鑫三源公司(PPP)的玻璃钢化粪池卫生厕所的验收需提供二张照片:即埋设玻璃钢化粪池时的照片、厕屋全景照片;化粪池粪水均要接入污水管网。镇爱卫办应根据当年确定好的改厕农户名单,指导改厕农户填写补助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在农户改厕期间应到现场查看并进行改厕技术指导。改厕竣工后,由镇爱卫办组织相关人员逐户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我县农村改厕相关补助标准,及时将补助发放到改厕农户的惠民“一卡通”。另外,镇要做好补助申请审批表、验收表(详见附件2、3)、验收照片等相关材料的留存备案。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根据工作计划,由镇爱卫会与各村委会签订年度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每年10月1日前,由镇爱卫办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责任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镇政府。

(二)建立镇、村二级工作推进机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镇爱卫办要根据每年度改厕任务具体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各村委会要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各村委会、村小组要主动履职,合力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琼中府办〔2018〕49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起县财政对一般农户和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巩固提升户)补助标准(除从2017年起的危房改造户外)原则上分别不得低于1600元/户、3200元/户。同时要加强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强化质量管控。镇爱卫办要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加强对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落实对施工单位与个人、基层干部等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强化信息报送。镇爱卫办要建立农村改厕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和报送制度,每月16日前必须将上月农村改厕进度情况报县爱卫办,每年10月1日前报送年度农村改厕工作总结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镇爱卫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政策、模式,以及对改善人居环境、防控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号召群众参与到农村改厕工作中来,及时报道改厕工作新进展和典型经验,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附件1.琼中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琼中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表(三格化粪池).doc

附件3.琼中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表(玻璃钢化粪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