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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29    字体[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增长,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琼财预〔2017〕13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以下简称《归口管理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我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解读

《归口管理监管机制》从债务举借、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和偿还等多个方面对我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原则和部门职责。

我县政府性债务及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分类处置、规范举借,风险预警、强化监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县财政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县审计局和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等四部门主体责任,并对其他相关部门举借债务和使用管理责任进行详细规定

(二)明确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我县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必须严格按举借程序,由县财政部门按规定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方式统一举借,实行限额管理除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任何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政府担保。

(三)明确政府债务管理。

我县政府性债务资金归口为县财政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使用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用于前期工作充分、资金到位即可形成支出的交通基础设施、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收储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

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全县政府性债务的偿还工作,严格按照“谁用款,谁偿还,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明确偿债责任单位和偿债资金来源

(五)明确长期支出责任管理。

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相关项目投资、主管等部门(单位)在签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项目协议前,必须县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财政承受能力测试等相关审核,不符合政策法规、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项目一律不准实施。

(六)明确风险防控。

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发现风险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县财政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县财政部门收到风险报告后应当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

(八)明确监督管理。

立我县政府性债务和长期支出责任事项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对于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长期支出责任事项,和未按照规定使用、管理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资金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增强各相关部门政府债务管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