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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2-13    字体[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规范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印发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5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琼发改交能〔2017〕349号)等文件。

    二、补贴范围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对外运营并接入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补贴标准0.1/千瓦时;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不超过200/年。

四、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补贴资金每季度申报一次,申请的企业先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申请表》,在本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前将上季度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县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同县财政局在本季度第二个月前完成审核工作。经在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网站上公示7日以上,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有关要求,拨付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五、监督和管理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扶持范围和对象、补贴资金安排年度计划、补贴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会同县展改革委、县财政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