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诉建议

公众互动

海口市金城天鹅湖经济适用房(存在审查不严,好几百人排队无房可拿)

联系人:陈警    时间:2017-04-11

海南省省政府国资委经济适用房项目1000套房源,起码有好几百人不符合规定,存在审查不严好多有房不符合条件的的人都可以购买,搞得真正无房的无法购买,好多人等着购房。一审查不严存在违规现象,二审迟迟没有公布,怕到时又和一审一样睁只眼闭只眼审查。一个单位就存在好多不合规定,省国资委旗下属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等公司有多少违规购买房者,比如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好多人购买了(高路华小区)单位商品房但房产证还没下来照样可以购买,签了购房合同房产局就备案了,为什么还能通过?其中的缘由是什么,项目那边存在政策失误还是故意为之,还是存在利益关系,项目那边应叫购房者开的是无房产证不是开不动产证明,不动产证明是刚执行的这证明谁都可以开出来,不知道项目那边是故意为之还是什么,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多不严谨的地方,搞得真正无房的无法购买。希望有关部门有监督核查的作用,使真正无房的可以购房。

回复单位:    省国资委产权处    2017-04-13

陈警同志: 现对你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该项目是金林集团利用托管的海南省化工厂自有土地合作建设的,属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纳入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范围(海住建保〔2013〕400号文),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海口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程序要求,申购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填报《海口市职工购买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职工个人申购单位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确认表),经职工所在单位(申购单位)对职工的身份及其职务、职称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按批统一报送至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由中心对申购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经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查确认符合购买条件后,将人员名单、可享受面积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后。按照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开抽签选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省国资委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没有管理权限,如有疑问,请向主管住房的政府相关住建部门投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