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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 来源:省国资委党群处
  • 发布日期: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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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属企业党委(支部)、中央驻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海南国资国企广大职工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中的主力军作用,海南省国资委党委决定,在2017年“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为海南国资国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荣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海南省依法注册或登记且隶属于海南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上述单位的在职职工;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单位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和服务窗口等。

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省属企业党委(支部)、中央驻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各1个,推荐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各1名。

海南省国资委党委将视申报情况再确定表彰名额。

三、评选条件

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海南国资国企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近年来获得过本企业、本系统的表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 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经济结构,突出打造主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 在省重点工程、省国资委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 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 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 在落实社会责任、实施精准扶贫,完成上级赋予的脱贫攻坚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本次推荐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主要推荐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基层生产一线职工;推荐工人先锋号主要推荐基层班组。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出现重大信访维稳问题一次以上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能参加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评选。

四、工作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在海南省国资委党委领导下,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和省驻琼企业工会工委具体承办。

() 严格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自下而上产生,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评选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和省驻琼企业工会工委按照评选条件对各企业党组织推荐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材料进行资格审定,确定建议表彰名单,报海南省国资委党委审定,审定的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省国资委网站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 严肃评选纪律

各企业党组织要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程序推荐或伪造身份、事迹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 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本企业、本系统的评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荐评选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严格评比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要注重评选对象的代表性和素质,确保评选质量。

() 及时报送材料

1. 事迹材料。题目统一为“海南省国资系统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主题深刻、集中,材料真实、典型,事迹感人、特点突出,格调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语言质朴流畅,约1500字左右。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2. 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月、级别和准确全称,表内主要事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在3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2份,排版成1张纸,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材料的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415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国资委办公楼1202房,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海南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党组织五一劳动奖申报材料”。凡不按时报送、不按要求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文健、叶 

联系电话:6868961568689583

电子邮箱:hngzzzb@163.com

 

附件:1. 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状登记表

2. 海南省国资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登记表

3. 海南省国资系统工人先锋号登记表

 

 

               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74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