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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海域环评单位报名的公告

  • 来源: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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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中心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二)委托单位: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简介: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位于海南岛西北部的洋浦湾南岸,新英湾入海口处。现拟将老旧破损的突堤、顺岸码头岸线废除及对港区西部岸线进行整治,新建码头岸线约726米,与已建成的中心渔港码头岸线(珠联段)连成一体,海域使用面积约3.08公顷,总投资约1.5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海域使用面积约1.3014公顷,总投资4218万元。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编制海南省白马井中心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用海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评价报告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我司不提供外海调查、水动力调查等相关材料,如编制中需要,由服务单位自己解决),符合政府审核部门进行审批,成果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符合申请农业部渔港建设专项资金要求。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服务能力;

  (二)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和书面声明;

  (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六)提交的报告材料需满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要求。

  三、报名事宜

  (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证;

  4.报名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及报价依据等材料(需密封)。

  以上复印件(除报价材料外)需加盖公章送到或邮寄到报名地点,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二)报名(邮寄收到)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18时。

  (三)报名(邮寄)地点: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7号港澳申亚大厦14层)

  (四)联系人:甘双,联系电话:15338926518

  四、其他要求:

  (一)合同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我方自收到服务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第二期付款:服务单位向我方提供海域用海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评价报告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通过组织专家第一次评审工作后,我方自收到服务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45%;

  3.第三期付款:待海域用海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评价报告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通过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我方自收到环评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25%。

  (二)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海域用海论证报告初稿和海洋环境评价报告初稿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

  五、发布时间:2018年12月4日

  六、发布单位: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