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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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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琼安法2017100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81号)要求和《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5月至11月。

二、检查方式

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对象

对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培训机构、相关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市县安全监管局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8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是否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开展了培训;

3.是否制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方案;

4.是否对辖区内分管行业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的专门教育培训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三)安全培训机构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培训机构场地条件、人员配备、教学组织、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是否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近二年安全培训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重点整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不按大纲组织教学的;不培训、假培训或转包安全培训项目的;以安全监管部门、考试点名义或以承诺包过的虚假广告违规招揽生源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等行为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紧制定本地区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要主动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做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二)要严格检查。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要进行全面检查,要对企业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在本地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三)要及时汇总。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及时分析总结本地区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在安全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汇总上报查出的典型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20171220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志陆,联系电话:65320006,电子邮箱:f100733@sina.com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检查表

2.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检查表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59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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