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3 字体[ 大 中 小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琼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
86221197
办理地址
琼中县营根镇国土局综合办公楼一楼
投诉电话
86221151
适 用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主体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时间
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四)由登记机构或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五)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办理程序
申请(预审)——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收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明手工费(10元\本)。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