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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山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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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山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一、事项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办理

二、设定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

三、申请条件

凡户籍在黎母山镇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办理时间

    当年10月—12月缴纳次年参合费用。

五、办理地点

    黎母山镇财政所(办理人:王菲 )。

六、办理材料

1、户口薄和公民身份证原件;

2、填写《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发证情况表(20××年筹资)》(备注:到黎母山镇财政所领取表格);    

七、办理流程

每年10月上旬至12月下旬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或村、居委会)以户为单位缴纳下年度参合费。缴费标准以当年国家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898-86320166,0898-863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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