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资讯 > 今日琼中

诚信为本 服务至上

发布时间:2017-12-08    字体[ ]

   
分享到:

记琼中县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陈艳

 

  本报记者 陈泽汝
  清晨,严寒的细雨湿润着琼中干净整洁的街道,在琼中百家超市里却是熙熙攘攘,挤满了前来购物的人群。初次见她,她正坐在办公室和主管负责人商讨工作,办公室不大,桌子上摆着各种资料和两台电脑,一部计算机,正对她上方挂着“诚信赢天下”五个字的大大牌匾。
  她,就是琼中百家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诚信商人陈艳。因诚信经营而被称赞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严把质量关 真正做到童叟无欺

  2003年,刚毕业的陈艳回到家乡开始创业之路。刚开始的百家超市只有300平米,营业员仅仅只有6名,身为老板的她得亲自进货、下货、卖货。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诚信经营,从不坑蒙,做到了童叟无欺,生意也越做越红火。
  超市开门,陈艳都会亲自对超市商品进行清点,看看有没有商品保质期快到了、有没有破损的、哪些商品可能不足……如果商品保质期快到了,陈艳就会要求将商品处理;如果商品破损,则立即更换;如果有商品不足的话,就立即安排货物增加。
  超市关门后,陈艳还监督员工,要把当天没有卖完的蔬菜、熟食等食物进行处理,每个星期都要做一次大扫除。
陈艳还执行退换货制度,打消顾客对商品和服务的顾虑。建立了顾客投诉点,对每一起顾客投诉都进行了登记,解决投诉后期会进行电话回访。
  不久前,有位顾客在超市购买了火龙果,但是没过一会,顾客又拿着火龙果回超市,希望换货。陈艳了解得知,原来顾客要买红色火龙果,但由于分辨时没有注意,拿成了白色火龙果。陈艳对顾客买的白色火龙果进行了检查后,很快就为顾客更换了红色火龙果。

  饮水思源 致富不忘回馈家乡

  陈艳致富思源,不忘记家乡的老百姓,考虑有些村民要到县城采购物资,得要坐上一个小时的车,交通不是很便利。得知情况后,她积极与县政府联系,建立多个党员驿站,开办“心连心”小型超市,供村民管理经营,便利村民采购问题。
  随着物价的上涨,她积极与县商务局合作,低毛利销售蔬菜,让市民买到便宜又放心的蔬菜,最后被政府列入本县的“平价蔬菜销售点”。
  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种有意义的赛事她也会积极参与,资助物资奖品等。为了做好什寒初期的旅游宣传,吸引游客,百佳超市和旅游委联合组办“天上什寒·歌手大奖赛”。寒暑期还为贫困大学生提供了一个锻炼的平台。
  “质量就是超市的生命,一定要保证商品的质量,这是重中之重,一点都不能马虎,琼中就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得要为琼中老百姓负责任,保证一切商品都是有保障的,我还会继续做好,帮助更多人。”陈艳告诉记者。

  诚信经营 服务至上深得民心

  琼中百家超市在琼中开业以来,陈艳一直辛勤工作,诚信经营、照章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奉献社会。
  日常工作中,陈艳经常在超市“闲逛”,还与顾客聊天,了解顾客的需求,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正是因为千方百计为顾客考虑,超市的口碑深受琼中市民的好评。
  “我喜欢来这里购物,超市的菜都是经过检查的,很新鲜,很优惠,比其他超市都便宜很多,小孩子的零食也都是在这里买,所以比较喜欢到这边买东西。”正推着购物车挑选果冻的陈阿姨说,这里老板人很好,老板好,商品也不会坏到哪里去,上次她还在这里中了一次奖,可高兴了。
  “我们的宗旨就是‘诚信为本,互利双赢’,做到以人人诚信、视顾客为朋友,事事诚信来满足顾客的需求。”陈艳开会的时候对员工经常说的话。正是因为严把商品质量关、热心服务消费者,她用自己的诚实守信经营,使超市在琼中深受好评。
  近几年,陈艳先后荣获全县第二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称号。“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温暖和感动,我会继续坚守诚信,造福琼中百姓。”陈艳说。

相关新闻
以诚信经营 绽放文明之花
县工商局约谈市场经营户 维护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县城立面改造建设步伐
琼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多部门联合检查“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迎新春 备年货
琼中食药监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