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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截至5月25日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
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委会、县渔业服务中心、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及时了解全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根据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要求,现将截至2018年5月25日全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支出进度
(一)2017年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5月25日,我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结余资金4446.82万元,累计支出1261.11万元,未支出3185.71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进度28.36%。
县本级单位支出进度由快到慢分别为:教育局100%、县渔业服务中心42.41%、县民宗委32.34%、县水务局20.95%、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委会0%、县林业局0%、县扶贫办0%。各乡镇支出进度由快到慢分别为:上安乡46.49%、红毛镇33.93%、中平镇32.22%、营根镇31.83%、长征镇24.82%、和平镇24.75%、吊罗山乡23.4%、什运乡16.15%、黎母山镇0%、湾岭镇0%。
(二)2018年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5月25日,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484.25万元,累计支出10,062.51元,支出进度27.58%。
县本级单位支出进度由快到慢分别为:县林业局99.93%、县交通局93.41%、县扶贫办44.76%、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19.7%、县水务局0%。各乡镇支出进度由快到慢分别为:黎母山镇53.63%、吊罗山乡39.05%、红毛镇38.15%、和平镇36.35%、什运乡24.11%、长征镇21.77%、湾岭镇19.04%、营根镇18.63%、上安乡17.41%、中平镇10.99%。
截至5月25日,我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48万元,累计支出6345.07万元,支出进度35.16%。
支出进度由快到慢分别为:县就业服务中心100%、和平镇78.98%、黎母山镇69.2%、吊罗山乡60.15%、红毛镇55.56%、营根镇40.84%、什运乡36.8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1.29%、长征镇26.46%、湾岭镇19.99%、上安乡14.34%、中平镇10.04%、县林业局0%、县水务局0%。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省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2017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在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100%支出;2018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35%支出。
(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支出安全、规范、高效。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