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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本级从业人员工伤(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事项名称:琼中县本级从业人员工伤(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二、法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3.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从业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2、因工负伤从业人员旧伤复发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3、伤残从业人员需要安排康复的鉴定;4、伤残从业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5、伤亡从业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6、非因工伤、病从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四、申报材料:
《海南省从业人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表格下载)五、办事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6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0898—86232914
七、办事地址:
琼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八、乘车路线;
从琼中汽车站乘坐2路、3路公交车到廊桥站下车(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