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工商局)窗口服务
告 知 单
(股权出质登记(变更))许可
一、法定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二、受理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申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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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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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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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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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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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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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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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相关证明。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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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0898-86232914 (工商局)局:0898-(86235909)
2、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898-86221099
八、公交路线
2、3路公交车到百花廊桥站(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