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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注销)

发布时间:2017-07-1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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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工商局)窗口服务

   

(股权出质登记(注销))许可

一、法定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二、受理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表》。

2

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0898-86232914    (工商局)局:0898-86235909

2、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898-86221099

八、公交路线

    2、3路公交车到百花廊桥站(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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