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通知
长征镇人民政府:
根据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扶贫资金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函》(长征府函〔2018〕171号),现调整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分别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琼中办发〔2017〕74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琼中扶办发〔2018〕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琼中县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表.xls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